据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、建设部、国土资源部、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共同审定,1998年国家第三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和信贷计划已于日前下达。
记者在今天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,这次下达的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规模为10548.86万平方米,投资规模为805.8亿元,安排银行信贷计划380.5亿元,地方及企业自筹资金425.3亿元。
据了解,今年上半年,国家已经分两批下达了经济适用住房投资计划,建设总规模10694万平方米,投资总规模897.5亿元,同时安排银行指导性信贷计划330.7亿元。截至6月底,今年各地经济适用住房的施工面积3270.78万平方米,完成投资164.93亿元,其中银行实际发放贷款55.33亿元。项目实施和贷款到位情况明显好于前两年。
建设部副部长宋春华在今天的会议上说,各地要抓紧将第三批经济适用住房计划落实到项目上,抓紧计划项目的评估、审核,抓紧落实项目开工建设条件,确保能够在年内开工。他说,各地要严格执行住宅建设的标准、规范,精心组织好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、设计和施工,提高工程质量。
会议强调,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。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,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调控,使房价控制在规定的成本及利润水平之内,与大多数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相适应。要坚持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,政府免收土地出让金;对国家已明文规定取消的不合理摊派和收费,要坚决取缔;各地政府要通过统一规划、统一征地、统一拆迁、统一组织建设,实行项目招标、投标等措施,降低开发建设成本。